【导读】2021国考公告已发布,点击查看原公告:202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笔试成绩已公布,进面的小伙伴们需要开始准备面试啦~邢台国家公务员人事考试网为大家解答:“2020国考面试各专业专项考情汇总”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业专项 | 面试时间 | 面试考情 |
---|---|---|
外交部 | 1月11日-1月16日 | 面试考情 |
税务局 | 6月20日-24日 | 面试考情 |
海关 | 6月20日 | 面试考情 |
海事局 | 6月18日-23日 | 面试考情 |
科技部 | 6月15至16日 | 面试考情 |
商务部 | 6月20日 | 面试考情 |
审计署 | 6月14日 | 面试考情 |
铁路公安 | 2月13号 | 面试考情 |
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 | 6月21日-23日 | 面试考情 |
银保监会 | 6月20日、21日 | 面试考情 |
证监会 | 6月13日 | 面试考情 |
中央党政机关 | 6月初-6月底 | 面试考情 |
统考 | 6月初-6月底 | 面试考情 |
应急管理部 | 6月20日 | 面试考情 |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以上内容节选自《202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57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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